在宋代的家族中,以魏了翁为代表的邛州蒲江(今四川蒲江县)的魏氏家族,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家族。它以诗书持家,是理学名门,且在家族制度发展方面颇具特色。通过对它的研究,有助于对宋代学术史、中国理学史和晚宋历史的深入研究,也有助于探讨中国古代家族制度的多样性及其同社会发展的关系。
一、频繁祧嗣,犹如一族
蒲江魏氏是一个聚族而居的家族,有两支:一支在县城,另一支在距县城20里的地方。魏了翁写道:"邛之蒲江,魏姓为广,惟谱牒之通者厥系为二,盖亦有故焉。今家于邑中者则吾宗也,其邑之二十里日嘉魏,昔故汉嘉徙也。"(1)一支是久居蒲江县城,一支是过去从雅州芦山县(汉代在此设汉嘉郡)迁来蒲江、的。魏氏家族同蒲江高氏的关系极为密切。高氏也是邛州的一个土著家族,先是在邛州依政县(今四川邛崃市市区东),后迁到蒲江县,南宋中期已是该县的一个著姓。魏、高二姓通过频繁的过继收养祧嗣,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两姓"虽云亲表,实同本生",(2)犹如一族。这是魏氏家族一个很突出的特点。
魏了翁的曾祖父是魏大昕。祖父魏革、祖母高氏,生有七子,依次是敏孙、上行、和孙、南寿、直行、孝■、孝寿。祖母高氏之兄高黄中无子,遂将尚在襁褓的魏孝■过继给高黄中。(3)高孝■娶谯氏为妻,生有六子,依次为高载、高稼、高崇、高定子、高茂叔、(4)魏了翁。魏了翁本姓高,因其生父高孝■在魏家之胞兄魏上行无子,兼以孝■"既知为魏氏子,尝欲归宗,却因以请本州文解有名籍在礼部,恐费申明",孝■遂遣子了翁"代归本姓",回魏家嗣魏上行后,故名魏了翁。(5)两姓中这种过继祧嗣相当频繁,见下表所列。
被收养者 生父姓名 养父姓名
(1)魏孝■ 魏 革 高黄中
魏和孙 魏 革 魏邦达
(2)魏了翁 高孝■ 魏上行
魏仲翁 魏和孙 魏直行
魏越翁 魏孝寿 魏直行
魏德谦 魏和孙 魏良弼
(3)高斯和(魏尚志) 高 载 魏景翁
高斯仁 高 崇 高茂叔
魏恭愿 魏文翁 魏次翁
魏■■ 魏德翁 魏纯甫
(4)魏祖传 魏仲许 魏谦孙
除上表所列,有材料透露,高稼也可能被收养,《宋史》卷409《高定子传》有"定子之未去郡也,伯兄稼以权利路提刑上印而归"之语。高稼在孝■名下排行第二,并非长子,定子既称"伯兄",或指高稼已过继给孝■族兄为子。
在中国家族制度发展史上,有一种独子兼祧制度,已有学者论及。(6)还有一种承祧制度亦值得注意,即过继为养子,包括同姓或异姓,其目的也是使无子之人有养子继嗣延续、祭祀祖宗、继承财产。在宋代已有这方面明确的律令规定。一是,无子者过继养子,必须是"同宗于昭穆相当者"(3岁以下的遗弃小儿除外)。《宋刑统》载:"养子。诸养子所养父母无子而舍去者徒二年,若自生子及本生无子欲还者听之。即养异姓男者徒一年,与者笞五十,其遗弃小儿年三岁以下,虽异姓听收养,即从其姓。疏:……依户令,无子者听养同宗于昭穆相当者。既蒙收养而辄舍去,徒二年。"(7)据《名公书判清明集》卷7《户婚门·立继》载,宋代案判也多次提到"诸无子孙,听养同宗昭穆相当者,法也"。二是,居父母丧者不得为继嗣。熙宁四年(1071年)十二月乙丑,"诏:自今宗室居父母丧者毋得乞为继嗣。"(8)蒲江魏、高二氏中的过继,是符合当时法律规定的。
宋代过继为养子的承祧制度的全面情况如何,尚待研究。但从上引熙宁四年诏文可见,宗室中亦有过继收养者。而且皇帝还亲自命臣僚继嗣,宋孝宗因宇文虚中、宇文师瑗"父子皆以使北死,无子……命其族子绍节为后,补官仕州县"。(9)从《鹤山集》所载,这种过继承祧在四川地区已相当盛行,被收养者有张猷子(江原人)、唐季星之子(晋原人)、郭允文(广都人)、禄谏孙(郭县人)、师晔(彭山人)、李炳宗(双流人)、李孝先、史显僧(丹棱人)等。在其他地区亦有,如江陵人孙仲卿之子梦得为仲卿兄养子;湖州人倪思之子祖礼为倪思兄倪愿养子,另一子祖智为倪思弟倪惠养子。
蒲江魏氏、高氏各自内部和二姓之间的过继祧嗣是频繁的,涉及四代人,它造成了两个明显的结果。
第一,增强了魏氏之间的联系,甚至把原来较为疏远的同姓谇接为密切宗族。如居地离蒲江县城20里的魏邦达,是由汉嘉(今四川芦山县)迁来,并非魏了翁宗族,因了翁之祖父"雅与厚善",邦达无子,了翁祖父"以第三子和孙为之子……至是始以唐人洛阳曲江张氏故事叙昭穆焉"。(10)从而也扩大了聚居在蒲江的魏氏家族。
第二,形成了魏、高二姓"虽云亲表,实同本生"的局面。魏孝瑶过继高家,生高载等六个儿子,后来将第六子了翁还祧魏氏,而了翁在魏家又有同辈弟兄多人。于是,在魏了翁这一代人中亲缘与血缘难分,正如魏了翁所说:"昔在我大父有子七人,以其一以后高氏,自诸父即世,二家兄弟相依以生。"(11)在魏了翁上下三代人期问,魏、高二姓犹如一族,兼之又有数人考中进士,或为高官,或为学者,故而魏、高二姓的共同影响较大。
因此,研究宋代蒲江魏氏,在一定时期内于一些方面得把魏、高二姓看作一个家族。这是宋代蒲江魏氏、高氏的一个显著特点。
二、科举入仕,两代兴盛
蒲江魏氏和高氏都是世居邛州(治今四川邛崃市)聚居蒲江的家族。从魏了翁所说其家"食指数百"(12)来看,魏家有数十人之众,高孝■名下高氏子孙亦有数十人。此外,在蒲江还有魏邦达、魏天佑、魏雄飞、高大中等家庭。魏、高氏是聚居于蒲江的著姓大族。
(一)财产状况
从现有材料,只知魏了翁辈的曾祖以降各代,在魏家是曾祖父魏大昕、祖父魏革、(13)父魏上行(养父),在高家是太曾祖高皎、曾祖高惟谨、祖父高永坚、父高孝墙(生父),他们虽为著姓,却未曾有一官半职。
魏了翁在《祖妣孺人高氏行状》中对魏家的财产状况有些记述,他写道,其祖母高氏到魏家以后,"事尊章无违志,于内外属无戚疏皆尽恩意,以及于僮妾家。故居邑外田家昂市无明日储,脱缓急扣门,则贷者资之,耕者种食之,疾病死丧者处业振赡之,予取予求,用励相我王考为乡里善人。王考即世……乾道七年春,饥,米为石万二千,浮殍相枕藉死,吏无政,民至弄兵。祖妣慨然召诸子谓日:'民流移至此,吾幸有衣食,业或延旦夕,而忍坐视弗恤乎!'乃发廪出谷,民取给者襁负相望,既得无死,又免于从乱为田里患。"可见魏氏是一个"有衣食"、有"僮妾"、有廪谷、有财力贷济他人的宽裕之家,正因此,魏家才有经济条件"延师教子","兄弟皆能以诗书持门户"。(14)
然而,随着人口繁衍、支出增加,这个聚居的家族在经济上也逐渐蹙窘,魏了翁这一代人成年前后就已显露出来。魏了翁写道:"而我从父兄弟凡八人,俱未婚嫁,头戢戢立阃以内,米盐靡密之事又重为季父(魏孝寿)'忧,君(魏纯甫)为分其劳。居数年,季父卒,而君益不得自脱矣。兄弟以次有室有家,门户日大,赀用浸屈,人犹以望于季父望君,廪廪乎若有不克负荷之忧。"(15)魏家这个大家庭,经历了魏了翁的祖父、祖母、叔父、堂兄四个当家人,其堂兄魏纯甫"干理经缉"魏家达30年之久。因"门户日大"而"赀用浸屈",出现了财力困难的局面,但仍可维持,尚有能力为年少家人"除塾聘师"。
自魏了翁兄弟为官之后,蒲江之祖业仍在,而为官之人也各自西东,分散居住,他们的经济来源主要靠当官所得。以魏了翁为例,他在各地作官,仍回蒲江丁忧心丧,觅择墓地,创办书院,但大多时间在外。尚未见到他为官期间于任所治恒产的记载,但在经济上是过得去的。在靖州,他不仅再创鹤山书院,还把妻小等人接来,以致"今居靖者,当有二百指之聚",(16)即在二十人左右。魏了翁死后,宋理宗"赐第宅苏州",(17)其家遂徙居于此,后代未返居蒲江故里。据苏州地方志载:"魏文靖公别业在甫里,即罗隐庵址也,有庄田数顷,名魏家库。"(18)"有高节堂、事心堂、靖共堂、读易亭。"(19)"庄田数顷"和"第宅"就是魏了翁一家徙居苏州后的财产。
此外,聚居于蒲江的魏氏家族,还有魏邦达、魏雄飞。魏了翁的伯父魏和孙过继为邦达嗣子,这支居住在离蒲江县城20里的魏氏,经济上也有些节余,但也逐渐紧张,"门临达道,往来游士夕馆昼馔,各厌所欲以去。下迨游手末作伶优贱工,未尝不丐贷焉。家用若以是少屈"。(20)魏雄飞是魏了翁的族祖,自蒲江迁到邛州之南,"买酒舍,召佣保杂作",开了一个酒肆,也还财力宽裕,以致"岁大浸,尝发粟以食饥者"。(21)
至于高氏的财产状况,所见记载不如魏氏具体,从其"以学业行谊闻于州闾,至大夫(高孝■)而家益昌",除塾聘师,遣子从师受学看来,(22)亦是宽裕之家。
魏、高二姓正是有了较为宽裕的经济状况,才有条件设置家塾、延聘老师教授诸子,或遣子游学,受教他乡,进而攻举子业;走科举路。
(二)两代兴盛
魏了翁的父祖几代人均无官职,魏家、高家的兴盛是从魏了翁开始的。
魏了翁字华父(1178年-1237年),号鹤山,人称鹤山先生。在魏、高氏家族中,他第一个中进士并在学术和从政两个方面影响很大。庆元五年(1199年)登进士第,历官签书剑南西川节度判官厅公事、国子正、武学博士、校书郎、知嘉定府。嘉定二年(1209年)丁生父忧,解官心丧,筑室蒲江白鹤山下,创鹤山书院授学生徒。复知汉州,历知眉州、潼川府提点刑狱公事兼提举常平等事、转运判官、直秘阁知泸州主管潼川路安抚公事。嘉定十年丁生母忧。复知潼川府,进兵部郎中、司封郎中兼国史院编修官、太常少卿兼侍立修注官、秘书监、起居舍人、起居郎。宝庆元年(1225年)因被诬劾,辟三官,靖州居住。在靖州五年多,主要从事著述,并筑室亦称鹤山书院以授士子。绍定四年(1231年)复职。绍定五年,任宝章阁待制潼川路安抚使知泸州。端平元年(1234年)五月奉召赴行在,十月任权礼部尚书兼直学士院。次年,又兼同修国史兼侍读,再兼吏部尚书,十月以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督视京湖军马,十二月进封临邛郡开国侯。端平三年十一月,为资政殿学士知绍兴府浙东安抚使。嘉熙元年(1237年)三月卒,终年60岁。赠太师,谥文靖,赐第宅苏州,累赠秦国公。(23)
自魏了翁中进士之后,魏、高两姓中陆续有一些成员先后中进士,或为地方官,或为京官朝官,他们都是魏了翁的兄弟辈和下一辈人,列简表于下。
中进士 与魏了翁 所任最高
姓名 生卒年 时 间 年龄 的关系 官职
魏了翁 1178~1237 庆元五年(1199) 22 同签书枢密院事
高 载 ?一1216 嘉泰二年(1202) 同产兄 知灵泉县
高定子 ?一1247 嘉泰二年(1202) 同产兄 参知政事
魏文翁 1181~1231 嘉定四年(1211) 3l 从 弟 知叙州
高 稼 1172~1235 嘉定七年(1214) 43 同产兄 知沔州
高 崇 1173~1232 嘉定七年(1214) 42 同产兄 知黎州
高斯得 1201~? 绍定二年(1229) 29 高稼子 参知政事
魏近思 长 子 军器监主箨
魏克愚 仲 子 知临安府
高载字东叔(?一1216年),中进士至逝世的十余年里,都是在地方任官,卒于知灵泉县任上。(24)魏文翁(字嘉父)、高崇(字西叔)均累官知州,分别在知叙州、知黎州任上励治有政声。(25)
高稼字南叔(1172年-1235年),(26)号缩斋,高载弟、魏了翁同产兄,是晚宋时期的抗蒙名臣。嘉定七年(1214年)中进士,历知绵谷县、通判沔州、知洋州、利州路提刑司兼权兴元府。蒙古攻南宋,兵入汉沔,高稼务为守御,力战却之。后知荣州、知阆州,再以直秘阁知沔州、利州路提点刑狱兼参议官。蒙古兵自凤州再攻逼沔州,高稼拒城力战,城陷,高稼死难。时为端平二年,终年64岁。"诏进稼七官,为正议大夫、龙图阁直学士,谥曰忠。……累赠太师。"(27)
高定子字赡叔(?-1247年),号著斋,高稼之弟、魏了翁同产兄。中进士后,历知长宁军、知绵州、中书舍人、侍讲、-札部尚书、侍读、翰林学士、知制诰兼吏部尚书、兼修国史、实录院修撰、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等,致仕后退居吴中,淳佑七年八月卒。赠少保,谥忠襄。(28)
高斯得(1201年-?),本名斯信,字不妄,高稼之子,是魏了翁子侄辈中使魏、高二姓继续兴盛的主要人物。绍定二年中进士,授利州路观察推官。李心传修四朝史,辟为史馆检阅,分修光、宁二帝《纪》。历任太常博士、知严州、湖南转运判官、司农卿、起居舍人兼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兼侍讲、权兵部尚书、知制诰兼侍读、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同提举编修"敕令"及《经武要略》等。德佑元年(1275年)七月,因忤宰相留梦炎,被罢官,时年75岁。(29)次年,元兵陷临安,高斯得隐居湖州雪溪,至少活到80岁以上。(30)
关于魏了翁的儿子的情况,尚未见到较为全面的记载。魏了翁在《申尚书省乞荫补表侄高斯谋状》称"了翁虽有二男",(31)则有两个儿子。宋人吴渊《鹤山文集·序》写道:"公(魏了翁)没十二年,而近思、尧(应为克)愚,公之二子也,萃遗稿刻梓用传,属予序之。"(32)《宋元学案补遗》载,"(魏了翁)仲子克愚知徽州,刊要《集义》置于徽州书院"。(33)则其长子为近思、次子为克愚。魏克愚字明己,号静斋,曾知温州,宝事占年间知徽州。景定年间任两浙转运副使、太府少卿兼知临安府。(M)近思字求己,号己斋。(35)曾任军器监主簿。(36)另有材料说,曾任度支金部郎中,死后封蒲江县男。(37)民国《吴县志》卷41《冢墓.长洲县》载:"魏文靖公墓,在高景山西金盆坞,嘉熙元年葬,史绳祖撰神道碑。子承奉郎嘉惠……以下诸孙悉■。"据此,魏了翁则有一子名嘉惠。然据上引魏了翁自称"有二男",及吴渊《鹤山文集.序》中所云,魏了翁死后12年,其二子求吴渊为《鹤山文集》作序,则魏了翁只有近思、克愚二子。嘉惠是否魏了翁的另一个儿子,或为近思、克愚之别号,尚待查考。
以上九人,除近思、克愚二人科举情况不详外,皆为进士。魏了翁一代六人中,有宰执官二人、抗蒙名臣一人、知州二人;高斯得、魏近思一代三人中,宰执官一人,知州一人。魏了翁、高稼、高定子死后均获谥号。魏了翁及其下一代这两辈人,是魏、高氏兴盛时期。若从庆元五年魏了翁中进士起,到德佑元年高斯得被罢官为止,这个兴盛时期历时七十余年。
(三)婚姻状况
据所见记载,列出已知魏、高二氏姻亲简况于下表。
姓氏 生卒年 与魏、高家的关系 家庭简况
高 氏 1110~1188 魏了翁祖母 蒲江高永坚之女
王 氏 魏和孙之妻 故安岳主簿宣义郎致仕王■之女(蒲江人)
樊 氏 魏南寿之妻 同郡樊氏
赵 氏 魏南寿续妻 承事郎赵某之女
杨 氏 ? -1203 魏了翁之妻 湖北路提点刑狱杨熹之女
杜 氏 魏了翁续妻 朝奉大夫知威州杜益之女(华阳人)
韩 氏 魏文翁之妻 迪功郎致仕韩起之女
吴 氏 魏景翁之妻 姨娘之女
李 氏 魏景翁续妻 故签书剑南西川判官李惟正之次女(蒲江人)
张 氏 魏纯甫之妻
杨 氏 魏恭愿之妻 大理少卿杨泰之之女(青神人)
韩 氏 魏少翁之妻 同郡韩氏
王 氏 魏雄飞之妻 同里王氏
吴 氏 魏天佑之妻 邑人吴氏
费 氏 魏天佑续妻 同里费氏
吴 氏 高宏甫之妻 雅州百丈人
魏 氏 高宏甫续妻 魏了翁族祖姑
魏 润 高大中之妻 同里魏■之女
姓 氏 生卒年 与魏、高家的关系 家庭简况
廖 氏 高永坚之妻
谯 氏 高孝■之妻
计 氏 高载之妻 同郡安仁计氏
樊 氏 高崇之妻 同邑樊氏
扈 氏 高崇续妻 新津扈氏
蹇 氏 高斯得之妻 朝奉大夫知荣州蹇章之女
安口口 魏了翁之婿 太府少卿总领四川钱粮安北望(癸仲)之子、安丙之孙(广安人)
刘震孙 魏了翁之婿 (安口口死,其女再嫁之夫) 魏了翁门人,累宫中书舍人、礼部侍郎(东平人)
虞 ■ 魏了翁之婿 虞刚简之侄,累官朝请大夫、知岳州(仁寿人)
唐季乙 高崇之婿 魏了翁门人,绵州教授(晋原人)
谯似曾 高崇之婿
高大成 魏了翁之姑父
樊居义 魏了翁之姑父
高次卿 魏和孙之婿
宋仲巽 魏和孙之婿
张 巩 魏和孙之婿
郭宜孙 魏雄飞之婿
文 圭 魏雄飞之婿
张由礼 魏雄飞之婿
赵庆孙 高道充之婿
郭孙贤 高道充之婿
蒲乙中 高道充之婿
魏 华 高永坚之婿
魏、高氏的婚姻状况有两个特点。第一,大部分是与同邑、同里或附近州县之家通婚,且多为一般人家之女子,因而没有留下有关这些家世的详细记载。其中亦有的为官宦之家,也多为地方州县官员,只有魏了翁女婿安口口之父安癸仲的官职较高,任太府少卿总领四川钱粮,且其祖父安丙曾任四川安抚使,但魏了翁是在任知州之后同安家结为姻亲的。魏、高二家在仕途上的浮沉进退,未受婚姻关系的多大影响。第二,魏、高二姓男人有二妻者,多为元配发妻殁后再娶,高宏甫、高崇、魏南寿、魏了翁、魏天佑均是如此。有一女先后事二夫者,亦为前夫殁而再嫁,"魏鹤山之女,初适安子文(安丙)家,既寡,谋再适人,乡人以其兼二氏之撰,争欲得之,而卒归于朔斋(刘震孙)。"(38)
(四)科举入仕
宋代士人人仕大多靠科举之途,为高官显宦者亦多为进士出身,靠恩荫者很少。朝廷还设"岁荐",许帅守监司向朝廷荐士增加了士人入朝为官的途径。四川地区远离朝廷,"岁荐"亦为四川士人提供了入朝为官的机会。史载:"蜀帅例得荐士……盖以蜀去天日远,士非大帅荐扬,无由自进。……自嘉定以来,蜀之宣抚、安抚、制置三司皆得荐士。"(39)魏、高二氏所在蒲江,虽距成都不远,但为川西偏僻之县,局限甚大,且魏了翁父祖均无科举之名,自然也就更难被荐举了。然而,魏了翁的父祖对后代的教育甚下功夫,要求他们"攻举子业",通过科举之途人仕为官。
在科举方面,南宋时期四川地区又增加了一个便利,即朝廷在此设"类省试"(类试)。靖康二年(1127年,即宋高宗建炎元年)北宋灭亡,高宗再建宋室,改元建炎,时值宋、金交战而又需取士,乃于这年十二月诏诸路设类省试,即除礼部主持的省试外,由渚路帅臣监司主持的相当于省试的科举考试,类省试合格者径赴殿试,不必再经礼部试。绍兴三年(1133年)十月,宋高宗诏罢类省试,而四川类省斌独存,直至宋亡。这样,朝廷在四川通过类省试选拔大量人材,也为四川地区的士子提供了更多的入仕为官的机会。这样的机会也鼓励着蒲江魏、高两家的子弟。
魏、高二家很重视对子女的教育。徽宗宣和年间(1119年-1125年),高永安就命其子宏甫(后为魏了翁的族姑祖父)到京师辟雍就学,因金兵南下,"师徒解散",宏甫乃还蒲江,"训厉诸子益力"。(40)他设书塾,聘请眉州彭山宋元发、宋绍庭教其子孙,二宋均是淳熙五年(1178年)进士,"经史百家,触手成编","皆眉(州)之秀",人称"彭山二宋"。(41)魏姓当家人重视教育子弟力学,魏了翁祖母高氏,"延师教子,翕翕有理,用不坠先志"。(42)魏纯甫为务学之人"除塾聘师,以成其志",魏了翁写道:"自叔父(魏孝寿)卒后凡二十余年,而了翁与文翁得以一意窗学无所挠夺,则君(魏纯甫)之力也。"(43)
有关魏、高二姓子弟勤奋力学、致力科举的记载散见,节录部分以见一斑。魏文翁,"少长,知自力于学,尝从师学举子业。既而悔之日'是足为学乎'。闻郡人李中父坤臣以明经教授乡里,除馆致之。中父丧明,卧兴饮食,嘉父(魏文翁)扶相必亲。盖自圣贤传心之要,以及近世周程邵张诸大儒所讲,精体实察,穷晨夜弗解,或谯其不切于科举。嘉父日:'安有本厚而末弗滋者乎!'学益力,辞益赡,举嘉定四年进士。"(44)高崇,"幼英悟,受学于乡先生杜德称希仲……大夫(高孝墙)与谯夫人持家矩度严程,督诸子穷晨夜弗懈。公(高崇)勤礼笃学,大夫爱之,遣从李中父惟正学《周官》。未冠,已驰声士林,寻著录于成都之学官。……嘉定六年与仲兄(高稼)各举于成都、潼川路转运司,同赴类省试,以《周官》拟首选(引者按,因被嫉移为第四)……人对……公与仲兄各以进士出身得官。"(45)高斯得,"少从李坤臣学,坤臣瞽,斯得左右扶持之。中成都路转运司试,补入太学,绍定二年举进士"。(46)
魏了翁攻读务学,由科举而入仕途的材料较为系统、具体。他4岁启蒙,随蒲江乡先生何普(德厚)学, "未期岁,更他师"。(47)随后,同诸兄弟受学于"力学,有声庠序问"、"崇尚礼义之学"的乡先生杜德称(希仲)。魏了翁写道:"予自幼与内外群从兄弟皆从杜德称先生游,虫飞而兴,日三商而罢……十余年犹一日也。"(48)17岁,以章寅臣为师,"年十有七岁,从乡先生章公游,先生必迪以义理,语辄心解,似不以凡儿畜之"。章寅臣,"嘉定进士……尝为乡先生……先生讲学虽事剧不废■绎"。(49)18岁参加县庠考试,受知于县令口仰之,考卷成绩为第三名。(50)20岁,受教于知邛州、张拭的弟子范荪("二江九先生"之一)。21岁,应类省试,以《易经》居同经生之冠。(51)22岁(庆元五年),登进士第。原应为进士第一,被改为第三。这时正值"庆元党禁",理学被称为"伪学",严令禁止,而魏了翁在试卷中涉及理学,"时方讳言道学,了翁策及之",(52)魏了翁被降为第三,大概与此有关。此后,魏了翁进入了官宦围中。
魏、高二姓中魏了翁及子侄两代人的兴盛,标志是成为官宦。而他们能成为官宦,主要是靠自己勤奋务学,攻举子业,通过科举之途人仕的。正如魏了翁在举类省试后所说的:"予以贫贱,未免有科举之累。"(53)所谓"贫",是指并非大富,但其家产仍有余裕;所谓"贱",当指其父祖皆一般民户,无官无职。这样,要入仕为官就只有努力苦读,赴应科考,因而"科举之累"不可免。
三、南宋覆亡,家道衰微
魏、高二姓兴盛的七十余年,历南宋宁、理、度、恭四朝,正值南宋晚期。这时奸相擅权,政治愈益腐败,经济衰敝,宋与蒙古(元)战争频繁。高斯得被罢官是恭帝德佑元年,次年元军进占南宋首都临安,三年后(1279年)南宋灭亡。
蒲江县魏、高二姓的家乡,随着一些成员出任官职,部分改变了过去聚居的状况,这些人或客死任所,或异地定居。魏了翁死后,朝廷赐第苏州,他的子孙遂居住在苏州。苏州吴县有"魏文靖公宅",长洲县有魏了翁父子之墓。(54)高定子晚年也"退居吴中","赐第平江仰家桥",(55)高定子及其子斯道死后均葬在吴县,在吴县曾出土《高不器(斯道)墓志铭》。(56)高斯得被罢官后,隐居于湖州雪溪(今浙江吴兴境),亦未回蒲江。这样,世代聚族居住于邛州蒲江的魏、高二姓遂分居数处,相隔甚远。而且,靠过继收养承祧以维系两姓一族的局面也因此消失。
魏了翁死后,尚有其子近思、克愚为官;高稼死后,其子高斯得官至参知政事。但自德佑元年高斯得罢官后,虽魏、高二姓在蒲江、苏州均各有产业,然未见其后代显于官宦。据零星记载,只见到元代延佑、至顺年间(1314年~1332年)仍"隐于吴中"的魏了翁的曾孙魏起,明代弘治年间(1488年-1505年)仍居于苏州吴县的魏了翁裔孙魏芳。还有元代为《鹤山雅言》作序的魏了翁的六世孙魏文彝。(57)可以说,自高斯得罢官,兴盛的。魏、高二姓就衰落下去了。究其原因,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后继乏人
魏了翁一辈魏、高子弟中进士者六人,内五人为知州以上官,且有两名宰执官。其下一辈中进士者仅见一人。有二人为知州以上官,内一人为宰执官。家族中为官者不少,增加了入仕的条件;子弟也增多了,为何反而中进士者、为官者大减?
可以较为明显地看到,魏了翁父祖辈那种训励诸子苦读务学、诸子弟奋力科考的情况明显减少。有的子弟甚至嗜酒终日,胸无进志。如魏南寿之子景翁、少翁,"二人尝与里少年游",后杜门不出,"前书后图,左炙右酒,弟兄相对醺如也"。少翁先得病而死,年34岁。后来,景翁虽"益自畏饬,食酒有节,抑远声色",然"已成淫痹之疾",亦早死,年43岁。(58)
还有另外一种情况,有的成员在仕途上已显出发展迹象,但其年不永,过早逝世。'如魏文翁31岁时(嘉定四年)中进士,累官至知叙州,颇有政声,被朝廷诏命再任,并拜朝议大夫,然而就在这时却染病而卒,终年才51岁。(59)又如高道充任中江县主簿,嘉定十四年授官贵州文学,因病未及赴任即卒,终年才39岁。魏了翁感慨地写道:"君未及拜官亦卒,世之爵不称德荣不益愧者往往而是,独于寒唆之士■忍受弗肯畀。"(60)
以上两种情况,都使得魏、高二姓的兴盛局面缺少足以继承和发展的后继者。
(二)权臣嫉斥
宋宁宗庆元三年十二月至嘉泰二年(1202年)二月,朝廷宣布理学为"伪学",一些理学家为"逆党",这就是著名的"庆元党禁"。魏了翁应试时亦可能违犯此讳而策及道学,从进士第一被改为进士第三,可谓一进入仕途即遭谗嫉。此后宋廷权相政治愈益发展,嘉定元年至理宗绍定六年的26年间,除七个月外,都是史弥远为宰相。自开庆元年(1259年)至恭帝德祜元年的17年问,除几个月外,都是贾似道为宰相。这六七十年问,有十多年为理宗亲政励治即"端平更化",其余时间为权相擅权,吏治污浊、结党拉派、排除异己,政治腐朽。魏、高二姓正是在这样的政治局面中发展的,深受其影响与制约。
宋宁宗死,权相史弥远拥立赵昀为帝(宋理宗),而将宁宗有意立为皇太子的赵■(即济王)任为开府仪同三司判宁国府,出居湖州,因而引起朝野不满。湖州人潘壬、潘丙兄弟率众武装起事,挟持济王并以黄袍加身拥立为帝。济王很快声讨潘氏判乱,并急报朝廷。潘壬等被杀,而济王亦被史弥远逼死。济王死后,一些朝臣纷纷上书为之呜不平,时任起居郎的魏了翁也上疏反映出不满。本来,史弥远对魏了翁就有介蒂,"初,了翁再入朝,弥远欲引以自助,了翁正色不挠,未尝私谒。故三年之间,循格迁序,未尝处以要地。"于是,史弥远遂趁此排挤魏了翁,责其"封章谤讪","欺世盗名,朋邪谤国",乃诏"魏了翁落职,夺三秩,靖州居住"。(61)自宝庆元年十一月至绍定四年六月,这五年多的时间魏了翁都闲居靖州(今湖南靖州),离开靖州时魏了翁已54岁。绍定六年,史弥远死,理宗亲政,魏了翁才得到重用,端平二年魏了翁58岁时,官至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督视京湖军马。十二月封临邛郡开国侯。一年多以后病逝,终年60岁。
高斯得在宋度宗逝世以后,官翰林学士、知制诰兼侍读,进而为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同提举编修《敕令》及《经武要略》。当时,知谏徐直方等四人论贾似道误国之罪,要求将贾"安置岭表,簿录其家"。"丞相留梦炎庇护似道,止令散官居住,且谓簿录扰及无辜。斯得谓'散官则安置,追降官分司则居住,祖宗制也。'梦炎语塞。"德{右元年七月,留梦炎乘罢去平章政事王■、监察御史俞浙之机,"并罢斯得"。(62)
魏克愚曾任知温州、知徽州。景定二年(1261年)任知临安府;三年,除军器监,又以两浙转运副使除太府少卿兼知临安府;四年三月罢。(63)魏克愚的罢官,是贾似道、陈宜中打击排挤的结果。《宋史》载:"(陈)宜中为人多术数,少为县学生,其父为吏受赃当黥,宜中上书温守魏克愚请贷之。克愚以为黠吏,卒置之法。其后宜中为浙西提刑,克愚郊迎,宜中报礼不书衔,亦云'部下民陈某',克愚皇恐不敢受,袖而谢之。宜中阳礼之,而阴摭其过,无所得。其后,克愚发贾德生冒供官木事,忤(贾)似道,废罢家居。宜中入,乃极言克愚居乡不法事,似道今章鉴劾之,贬严州。克愚之死,宜中挤之为多。"(64)魏克愚的生平尚不详知,仅从以上零星记载可见,魏克愚曾官居要职,且有清正之举,但因与权相贾似道、陈宜中不合,遭到罢贬。直到德佑元年六月才复魏克愚官。(65)而半年后临安遂为元军所陷。
(三)南宋覆亡
魏、高二姓到高斯得、魏克愚时,尚处继续兴盛之局面。然而,德佑元年高斯得被罢官。第二年正月临安陷于元军,三年后南宋灭亡。这样,高斯得无复官之希望,乃隐居于湖州■溪。魏克愚虽复官,但已国之不国,大概就家居老死在苏州了。
由于南宋政权很快覆亡,魏、高二姓不仅不能继续发展,就是他们死后也不安稳。方回《桐江续集》有一首诗写道:"古人谨庙萃,后世重墓藏……自从开辟来,天地几战场……乱世遭发掘,不免帝与王"。"跋"云:"吴中魏文靖公父子三丧皆发……墓皆发,名日取棺。"(66)魏了翁、魏克愚墓均在苏州长洲县,魏近思墓在苏州吴县。方回卒于元大德十一年(1307年),则魏家三基之被掘当在德佑二年至大德十一年之问,很可能是元世祖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杨琏真加盗掘南宋帝后诸陵墓,引起"江南掘坟大起"的时候。
南宋的灭亡,使蒲江魏、高二姓的兴盛突然中止。
四、倡播理学,发展蜀学
蒲江魏、高氏家族的兴盛,一以其成员任官者较多,其中有任显官要职者;一以不少成员奋力学术,倡崇、发展理学,影响很大。魏、高氏家族是一个"诗书持家"的理学名门。
据今人考荟,宋代蒲江魏、高氏中,魏天佑、魏了翁、魏文翁、高定子、高载、高稼、高崇、高斯得等均有学术著作,其内容涉及经学、理学、史学、文学、医学等方面,也有不少策论。其中以魏了翁的著述为丰富,达数十种、一千卷以上。(67)在家族成员中,有七名进士,其中高定子、高斯得均曾任翰林学士,魏了翁也曾兼侍读,大都具有相当高的学术修养。魏了翁创办的鹤山书院,培养了许多士子,且得到宋理宗亲笔赐额,(68)影响很大。可以说,宋代蒲江魏、高氏家族是一个以学术性为主的家族,魏了翁是这个学术家族的代表。
(一)发展理学,倡崇理学
魏了翁是宋代继朱熹之后的著名理学家,其学术思想具有特色,在中国学术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当时有"南方共宗鹤山老"之说。(69)与魏了翁同时的还有著名理学家真德秀(西山先生),黄宗羲认为,魏、真"两家的学术虽同出考亭(朱熹),而鹤山识力横绝,真所谓卓荦观群书者。西山则依傍门户,不敢自出一头地,盖墨守之而已。"(70)正因为魏了翁在理学界的水平、地位、作用和影响,以及他的家族成员在弘扬理学方面所作的努力,宋代蒲江魏、高氏成为了理学名门。
魏了翁对经学、理学都有精深研究,且具有特色。其经学思想主张义理从考据出,把义理与训诂考据的方法结合起来,实开明末清初"舍经学无理学"思想的先河。其理学思想是在朱熹、陆九渊之后不久便会合朱陆,超越朱学,而又倾向于心学,预不着理学的发展趋势。(71)
魏了翁不仅发展了理学,而且在倡崇理学、确立理学统治地位的过程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嘉定九年,他在潼川府提点刑狱任上,上疏宋宁宗,表彰周敦颐、程颢、程颐,请为三人定谥号。次年,再为三人请谥,并为张载请谥。以后又上书尚书省催问。在魏了翁的再三请求和其他社会舆论的影响下,嘉定十三年六月宋宁宗下诏赐周敦颐、程颢、程颐谥号,十六年又赐谥张载。这件事在中国理学史上具有巨大的意义。理学在形成、发展过程中并非一帆风顺,"元佑党禁"、"庆元党禁"给予理学和理学家以重大打击,被视为"伪学"、"逆党"。宋宁宗给周、二程、张四位理学家赐谥,其意义远不止于褒扬已故官员,而是表明理学和理学家的政治地位得到最高统治者的正式承认,这是理学由民间传授流播,到被宣布为"伪"、"逆",再到被官方正式承认,进而成为官方正统哲学的重大转折。理学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统治思想和重要文化特征,魏了翁宣扬、提倡和崇尚理学的行动,大大推进了理学社会地位的提高。诚如虞集所说:"朱元晦氏始论定诸君子之言而集其成……而一时小人用事,恶其厉己,倡邪说以为之禁,士大夫身蹈其祸,而学者公(甘)自绝以苟全。及禁开,则又皆窃取绪余徼幸仕进而已……方是时,蜀之临邛有魏华父氏起于白鹤山之下,奋然有以倡其说于摧废之余,拯其弊于口耳之末,故其立朝■倦焉以周程张四君易名为请,尊其统而接其传,非直为之名也。"(72)
(二)弘扬学术,教授生徒
魏、高二姓中一些成员热心教育,或者设置书院,教授生徒;或者为官一方,提倡教育。魏天佑,"累举不利……益大肆于学,圣经贤传,历览博究。又即夫河洛之正传,以上溯洙泅之源……旁及百家异同之论、二氏放遁之词","切切然以讲学为事"。(73)高崇于绍定二年通判黎州,该州原有学者薛绂所建玉渊书院,已"久废不治",高崇"修其墙屋轩户,将与邦之秀彦肄业其间"。(74)高定子曾在夹江县等地任官,"作同人书院于夹江.修长兴(长宁)学,创六先生祠,盖以教化为先务"。(75)在这方面最为突出的是魏了翁。
魏了翁不仅担任过国子正、武学博士,从事官学教育,还创办书院,教授生徒。嘉定二年三月至嘉定四年冬近三年的时间,魏了翁因生父亡故解官回乡守制,他在蒲江"筑室白鹤山下"。同李坤臣、魏文翁一起研究学问,并以自己所学"开门授徒","士争负笈从之"。(76)高斯得就求学于此,"以诸生执经座下"。(77)这就是蒲江鹤山书院。此后,魏了翁的学术传播日广,不少学人纷纷登门请教或从游求学,如在潼川府任上,"若游似、吴泳、牟子才,皆蜀名士,造门受业"。(78)魏了翁在罢官"靖州居住"的五年多的时间里,集中时间和精力研究学术,形成自己的学术思想特色,同时也集中时问和精力从事教育。此时。"四方之宾友从游者日至,行李之问无虚月也"。(79)各地学者不断前来论遭问学。宝庆二年魏了翁在靖州城北之纯福坡筑鹤山书院,作为读书治学、教授生徒的场所,这是他创办的第二所鹤山书院。"_了翁至靖,湖、湘、江、浙之士不远千里负书求学。"(80)魏了翁在给真德秀的信中说,"是间人士忽来商量读《易》,不下二三十人",(81)可见其论学授业之一斑。据所见资料统计,魏了翁的门人弟子姓名可查的有30人,其中有7人中进士(内蒋重珍为进十第一),累官知州以上有10人(内宰执官3人)。魏了翁的弟子也教授生徒,如休宁人汪大发在蒲江鹤山书院"得其传","归建平山书院教授于乡,学者称为腾波先生"。
(82)史绳祖,眉山人,曾就学于蒲江鹤山书院,以后在叙州、泸州和湖北公安都为诸生讲学。(83)魏了翁的教学活动得到了宋理宗的肯定和褒彰,端平二年,魏了翁陛辞时,宋理宗"面赐御书唐人严武诗及'鹤山书院'四大字"。(84)通过魏了翁的教学活动,逐渐形成了理学的鹤山学派。
(三)会同蜀、洛,发展蜀学
自秦汉以降,四川地区学术文化发达,儒学在四川的传播和研究不绝如缕,涌现出不少著名学者和思想家,蜀学就是古代四川地区学术文化的统称。适应当时社会政治对学术的需要,宋初儒学产生了义理化思潮。同时,儒、释、道三家的相互斗争和相互交融也在继续进行。四川学者始终参与了这一思潮,并逐渐引之入蜀,与四川固有的学术历史传统相结合,促进了宋代蜀学的萌芽和形成。
宋代蜀学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几个阶段。第一阶段,宋初,即太祖、太宗、真宗年间,为萌芽时期。第二阶段,北宋中期,即仁宗至哲宗元佑年间,为形成时期,主要有范学、苏学等派别。苏学影响很大,与王安石"新学"相反对,同二程"洛学"相角立,是元佑年间的主要学派之一。第三阶段,两宋之际,即哲宗绍圣到南宋高宗年间,是宋代蜀学的转型时期。其特点是宋代蜀学迈出了从信奉苏学转向信奉程学(洛学)的关键性一步,即由以苏学为主转向以洛学为主,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二程弟子谯定为代表的涪陵学派。(85)第四阶段,孝宗至理宗时期是宋代蜀学的定型时期。其特点是在四川地区许多宗苏的学者转而宗程,宋代蜀学的主要流派完成了洛学化即义理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起了很大作用的就是南轩学派中的范仲黼等二江九先生和以魏了翁为代表的鹤山学派。(86)
绵竹人张拭,后徙居湖南,其学得程氏之传,与朱熹齐名.为理学之一代宗师,创南轩学派。其学经宇文绍节、陈概、范仲黼等人返传回蜀,蜀学再盛,许多学者成为程氏传人,其中最著者有范仲黼("月舟先生")、范子该、范荪、虞刚筒等九人,世称"二江九先生"。魏了翁为张拭私淑,得二江九先生之传。(87)
魏了翁尊奉周、程、朱、张(拭),执着和倡崇程朱理学,而又对蜀中学术甚为熟悉,因而在继承濂洛一派学统,吸收朱、陆理学的同时,也接受了范氏蜀学、苏氏蜀学的影响,加以研究、融和、发展,既集宋代蜀学之大成,而又融合蜀学、洛学,使蜀学的主要流派完成了义理化的进程。陈元晋在评论魏了翁的学术思想时指出:"潜心大业,会同蜀、洛,上通洙泗之一源。"(88)故《宋史》认为,魏了翁在蒲江鹤山书院"开门授徒,士争负笈从之","由是蜀人尽知义理之学"。(89)明人张之厚列出了蜀学发展过程中两位有很大影响的学者,他说:"昔汉文翁治蜀,选弟子质美有材者……诣长安受业博士,学成使之归教于乡,而蜀人遂多知学者矣。……历魏晋唐宋二千余载,而蜀人咸知义理之学,自鹤山先生始。公崛起蒲江,筑室开馆,毅然以洙泗伊洛之道脉为己任。……公(魏了翁)之有功道学又非独蜀人士之沾丐已也。"(90)魏了翁把宋代蜀学大人地发展,推动其主要流派完成了义理化的过程。
(四)后代克绍,播扬家学
魏了翁逝世后,魏、高二姓逐渐从兴盛走向衰败,但其子孙在播扬家学方面做了不少事情。
一是刊刻魏了翁的著作。魏近思、魏克愚兄弟于淳佑年间将魏了翁的遗稿加以汇集,编为《魏鹤山文集》正集、外集、奏议100卷,"刻棒用传",并请吴渊"序其首",吴潜为后序。(91)宝佑年间。魏克愚知徽州,又将魏了翁所著《周易集义》64卷加以刊刻,"置于紫阳书院"。德佑二年因兵兴,书院废,书版尽毁,独《集义》仅有存者。元至元中紫阳书院山长吴梦炎会同吴良弼等学者再行重刊。(92)直到元代仍见魏氏子孙刊刻魏了翁著作。元顺帝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魏了翁的六世孙魏文彝于《鹤山雅言序》中写道:"(鹤山)立言垂训以私淑后人者有《九经要义》、《鹤山大全集》、《易集义》,此三书昔刊于徽之学宫,已行于世。其他如《周礼折衷》、《经史杂钞》、《观物经世说》与门人所记《师友雅言》等篇尚藏于家。近吴郡金伯祥父即文彝所藏《雅言》。命子谬缮录锓刻诸梓以广其传。"(93)
再就是继续开办鹤山书院。魏了翁死后赐第苏州,其址名罗隐庵.占地数顷,一直为魏氏子孙家居。元朝延佑年间,朝廷诏以周敦颐等十位理学家从祀孔庙。时"隐居吴中"的魏了翁曾孙魏起"读诏书而有感",表示愿以先庐"规为讲授之舍,奉祀先君子,而推明其学"。泰定元年(1324年),魏起又到京都向朝廷申明其请求。于是,至顺元年(1330年)元文宗同意魏起之请,在苏州魏了翁故居设鹤山书院,并命虞集撰写"鹤山书院"额和《记》以赐之。(94)直到明弘治十年(1497年)仍有"从郡人魏芳(魏了翁裔孙)奏,即鹤山书院祀之(魏了翁)"的记载。(95)
至于在魏了翁家乡蒲江的鹤山书院,历经圮复,明朝成化七年(1471年)、正德十二年(1517年),清朝雍正四年(1726年)、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嘉庆十七年(1812年)均曾重修。(96)民国元年(1912年)改为蒲江县高等小学堂,现为蒲江中学。靖州的鹤山书院,先后于乾隆十五年、四十年和道光十七年(1837年)重修,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改名为高等小学堂.现为鹤山小学。(97)
五、结语
宋代蒲江魏、高氏家族,是一个具有显著特色的家族。它在中国学术文化史特别是理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这个家族的兴盛,主要不是靠恩荫、荐举、财产势力或其他人缘关系,而是靠家庭对子弟教育的重视和一些成员本人勤学业、赴科考。这是宋代蒲江魏、高氏家族一个突出特色。它的另一个突出特点是,通过频繁的过继收养承祧,使魏了翁上下三辈人,虽为两姓,犹如一族,这在中国家族制度发展史上还是一个很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注释]
(1)(10)(20) 《鹤山先生大全文集》(以下简称《文集》)卷70《魏府君和孙墓志铭》。
(2) 《文集》卷25《辞免同产兄利路提刑高稼赠恤思例奏状》。
(3) 《文集》卷88《祖妣孺人高氏行状》、卷72《魏府君纯甫墓志铭》。"上行",有作"士行"。此依四部丛刊本。
(4) 据缪荃孙《魏文靖公年谱》(烟画东堂本)云:"高氏同产六人:长载、次稼、次崇、次定子、次公(魏了翁)、次茂。"按《文集》载《高崇行状》云,高崇有子四人,"次斯仁,以后季弟茂叔"(卷88);有魏了翁祭文《哭茂叔兄》和《茂叔兄生日》二首诗(卷96)。据此,《年谱》所云高茂应为高茂叔,他是魏了翁兄而非其弟,《高崇行状》称茂叔为季弟,当是把高崇最小的弟弟魏了翁算在魏家,则排行倒数第二的茂叔成为"季弟"了。
(5) 《文集》卷23《申尚书省乞荫补表侄高斯谋状》。
(6) 参见徐扬杰《中国家族制度史》第七章(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7) 《宋刑统》卷12《户婚律·养子》。
(8)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28。
(9) 《宋史》卷398《宇文绍节传》。
(11) 《文集》卷91《哭叙州弟》。
(12)(15)(43) 《文集》卷72《魏府君纯甫墓志铭》。
(13) 《文集》卷81《朝议大夫知叙州魏公》。魏了翁祖父名字,四部丛刊本作"革",缪荃孙《年谱》作"苹",四库全书本作"华",依四部丛刊本。
(14)(42) 《文集》卷88《祖蚍孺人高氏行状》。
(16) 《文集》卷34《答丁大监》。
(17)(61)(68)(76)(78)(80)(84)(89) 《宋史》卷437《魏了翁传》。
(18) (民国)《吴县志》卷39下。
(19) (同治)《苏州府志》卷26《学校·吴县学》。
(21) 《文集》卷70《处士魏君雄飞墓志铭》。
(22)(45)(74) 《文集》卷88《知黎州兼管内安抚高公崇行状》。
(23) 据《朱史》卷437《魏了翁传》、缪荃孙《魏文靖公年谱》、宁湘《魏文靖公史传考略》(遇园丛书本)。
(24) 《文集》卷88《知灵泉县奉议郎致仕商君(载)行状》。
(25) 《文集》卷81《朝议大夫知叙州魏公(文翁)》、卷88《知黎州兼管内安抚高公崇行状》。
(26)关于高稼之生年,史无明载。《耻堂存稿》卷1载景定五年(1264年)《慧星应诏封事·贴黄》中,高斯得写道:"臣犬马之齿,六十有四,正先臣(高稼)捐躯殉国之年。"可见高稼死时为64岁,时值公元1235年,则其生年为1172年;亦知高斯得生年为1201年。参见来可泓《高斯得及其(耻堂存稿)》,载《宋史研究论文集》(河南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27) 《宋史》卷449《高稼传》。
(28) 《宋史》卷43《理宗纪》、卷409《高定子传》。
(29) 《宋史》卷47《瀛国公纪》、卷409《高斯得传》;《文集》卷58《高不妄字说》。
(30) 参见来可泓《高斯得及其〈耻堂存稿〉》。
(31) 《文集》卷23。
(32)(91) 吴渊《鹤山文集序》,载《鹤山集》(四库全书本)卷首;吴潜《履斋遗稿》卷3《魏鹤山文集后序》。
(33) 《宋元学案补遗》卷80《郝先生良弼、吴先生梦炎合传》。
(34)(63) 《宋史》卷418《陈宜中传》;《南宋制抚年表》卷上。
(35) 《诗苑众芳》"临邛魏氏"。
(36) 《永乐大典》卷14608"军器监主簿"。
(37)(56) (民国)《吴县志》卷40、卷59。
(38) 《癸辛杂识》别集上《刘朔斋再娶》。
(39)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10《淳熙至嘉定蜀帅荐士总记》。
(40) 《文集》卷70《处士高君大中墓志铭》。
(41)(60) 《文集》卷72《贵州文学高君道充墓志铭》;《宋元学案》卷80《鹤山学案》。
(44)(59) 《文集》卷81《朝议大夫知叙州魏公》。
(46) 《宋史》卷409《高斯得传》。
(47) 《文集》巷71《荣州司户何君普墓志铭》。
(48) 《文集》卷83《杜隐君希仲墓志铭》。
(49) 《文集》卷82《雒县丞章公墓志铭》。
(50) 《魏文靖公年谱》。
(51)(53) 《文集》卷63《跋类省试策卷后》;《魏文靖公年谱》。
(52) 《文集》卷98《焚黄告先墓文》;《宋史》卷437 《魏了翁传》。
(54) (民国)《吴县志》卷41;姚勤德《宋魏了翁墓重新发现》,载《东南文化》第3辑(江苏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
(55) 《宋史》卷409《高定子传》;(民国)《吴县志》卷76上。
(57) (同治)《苏州府志》卷26;(光绪)《蒲江县志》卷3《艺文志》。
(58) 《文集》卷72《魏府君景翁、少翁墓志铭》。
(62) 《宋史》卷47《瀛国公纪》、卷409《高斯得传》;《耻堂存稿》卷5《书
留梦炎见逐本末》。
(64) 《宋史》卷418《陈宜中传》。
(65) 《宋史》卷47《瀛国公纪》。
(66) 方固《桐江续集》卷23"杂兴十二首"第五首跋。
(67) 参见许肇鼎《宋代蜀人著作存佚录》第78页一第9l页(巴蜀书社1986年版)。
(69) 家铉翁《则堂集》卷5。
(70) 《宋元学案》卷8l《西山真氏学案》。
(71)(97) 参见蔡方鹿《魏了翁评传》第351页、第359页~第360页(巴蜀书社1993年版)。
(72)(94) 虞集《道园学古录》卷7《鹤山书院记》。
(73) 《文集》卷7l《魏府君天佑墓志铭》。
(75) 《宋史》卷409《高定子传》。
(77) 《耻堂存稿》卷4《秀岩先生三礼辨后序》。
(79) 《文集》卷54《送吴门叶元老归浮光序》。
(81) 《文集》卷36《答真侍郎》。
(82)(92) 《宋元学案补遗》卷80。
(83) 《学斋占毕》巷4《乾元用九天下治》。
(85) 参见胡昭曦《谯定张拭与朱熹的学术联系》,载《中国哲学》第16辑(岳麓书社1993年版)。
(86) 参见胡昭曦、张茂泽《宋代蜀学刍论》,载《四川大学学报》(哲社版)1993年第4期。
(87) 《宋元学案》巷72《二江诸儒学案》。
(88) 《渔墅类稿》卷2《上魏左史了翁启》。
(90) 张之厚《鹤山先生文集序》,载(光绪)《蒲江县志》卷3《艺文志》。
(93) (光绪)《蒲江县志》卷3《艺文志》。
(95) 参见吴宽《敕祀鹤山先生魏文靖公记》、杨循言《宋太师鹤山先生文靖魏公祠堂碑》,载《吴都文粹续集》卷14。
(96) (嘉庆)《邛州志》卷5《书院·蒲江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