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人之爱竹,最著名的是东晋王子猷。王子猷是东晋时代以风流雅趣著称的名士,其父王羲之和弟王子敬是书法史上的“二王”。王子猷爱竹成命,即使暂时借住朋友家中,如果无竹,也要命仆人种上。他说:“何可一日无此君?” ((《世说新语·任诞》)后来苏东坡诗说“可使食无肉,不可居无竹”,自然典从此出。
但是,东坡所谓“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人瘦尚可肥,士俗不可医”(《于潜僧绿筠轩》),这种道破玄机的说法,看似为王子猷作解人,实则消减了晋人风流的天真自在多多许。明代思想家李贽说,王子猷之所以视竹“不可一日无此君”,因为王氏“以为可以与我者唯竹耳”,是“不自知其至此也”。((《焚书·方竹图卷文》)这即是说,王子猷引竹为世间无二的友伴,实成手足不离之情。李贽此言,正可作批评苏公的佐证。
读《红楼梦》,最可怜惜之人,当是林黛玉,而黛玉最怜惜之物,却是竹子。在大观园中,她居住的是“有千竿翠竹遮映”、“凤尾森森,龙吟细细”的竹林精舍“潇湘馆”;她在贾宝玉送来的手帕上题写情诗三首,第三首是:“彩线难收面上珠,湘江旧迹已模糊;窗前亦有千竿竹,不识香痕渍也无?”大观园中办诗社,探春为黛玉取的别号是“潇湘妃子”,探春说:“当日娥皇女英洒泪在竹上成斑,故今斑竹又名湘妃竹。如今他住的是潇湘馆,他又爱哭,将来他想林姐夫,那些竹子也是要变成斑竹的。以后都叫他作‘潇湘妃子’就完了。”探春一言成谶语,在宝玉和宝钗成婚之夜,悲痛伤病的黛玉,焚诗饮恨而亡。黛玉的精妙高洁、痴情悱恻,身后留一世苦泪香痕,实与湘妃竹互为形神。
清代画家郑板桥,“专画兰竹,五十余年不画他物”。他以竹为人生最佳居友。他说:“十笏茅斋,一方天井,修竹数竿,石笋数尺,其地无多,其费亦无多也。而风中雨中有声,日中月中有影,诗中酒中有情,闲中闷中有伴,非唯我爱竹石,即竹石亦爱我也。”(《板桥题画·竹石》郑板桥许多题画诗表现了他对竹子的独特感识和寄托。“湘娥夜抱湘云哭,杜宇鹧鸪泪相逐。丛篁密筿遍抽新,碎剪春愁满江绿。赤龙卖尽潇湘水,衡山夜烧连天紫。洞庭湖渴莽尘沙,惟有竹枝干不死。竹梢露滴苍梧君,竹根竹节盘秋坟。巫娥乱入襄王梦,不值一钱为贱云。”(《为黄陵庙女道士画竹》)这首诗也以“娥皇女英泪渍斑竹”为典,但写出的却不是黛玉式的苦泪香痕,而是是郑板桥本人的持节倔拗。因此,在他的笔下,无论与秋兰相伴,还是立身于峗崖,竹均以其瘦劲孤高之形,展豪气凌云之志。
《诗经》有言“有物有则”,唐代孔颖达诠释说:“有物有则,即是情性之事物者;身外之物,有象于己则者;己之所有法,象外物。”(《毛诗注疏·诗谱序》)孔颖达的解释,简而言之,“有物有则”是指人的情感精神与自然事物如两面镜子一样互相印照比拟。文人墨客爱竹写竹画竹吟竹,与竹共同歌舞呻吟,不仅是对竹之为竹的“物性”有深刻精妙的认知和领悟,而且是他们将自己的性情念想,甚至于家国历史情怀,都投射到一竿翠竹的枝节叶梢上了。“故板桥画竹,不特为竹写神,亦为竹写生。瘦劲孤高,是其神也;豪气凌云,是(其)生也;依于石而不囿于石,是其节也;落于色相而不滞于梗概,是其品也。竹其有知,必能谓余为解人;石也有灵,亦当为余首肯。”(《郑板桥全集·补遗》)
清代学者符曾说:“凡花之妙,在于香色。而竹则无色无香,独妙于韵。盖香色易知而韵难知,宜赏韵者鲜矣。”(《评竹四十则》)这是我所见对“竹之为物”的至为精妙的评断。我以为,无论以中华审美风尚的精髓而言,还是以竹所给予中国文化史的精神意蕴而言,识竹都当从一“韵”字着眼。但应当指出的是,“中华竹韵”,若谱为曲,不可方物之处,绝不止于竹之为物的隽致幽妙,而且还在于中国文化所投射于竹枝、竹节、竹叶、竹梢的那宇宙之光的灵明。换言之,在中国文化范畴中,竹物为韵,实则就是在中国文化发展史中,历代文人墨客与竹共同居处生息而体会提炼出的生命感识的诗意结晶。
李贽说:“今之爱竹者,吾惑焉。彼其于王子(猷),不类也,其视放傲不屑,至恶也,而唯爱其所爱之竹以似之。则虽爱竹,竹不固不之爱矣。”(《焚书·方竹图卷文》)以竹似我而爱竹,不是引竹为我同类爱竹,平等真挚地爱竹,而是单单以竹为我的比拟和表现,这看似“爱竹”,实为“放傲不屑”的态度,是得不到竹的爱的——竹的生动韵致就必不与我相会。“然则王子(猷)非爱竹也,竹自爱王子耳。夫以王子其人,山川土石,一经顾盼,咸自生色,况此君哉!”(同上)以同类之心爱竹,竹才得与你相亲切。如此,眼前只是一竿枝叶扶疏的翠竹,你亦可感悟到拨动你人生琴弦的无尽神韵。
当代审美,凭高新技术的制造和控制力,以对物象的肆意宰割和占有为能事,结果不仅导致物象资源的可怕耗费,而且造成物象的无意义化和无趣味化嬗变。自然物的风采神韵必须在人与物相居相伴、性情往来中才会被感触、生发。如我们能从古人知竹爱竹的情致中得此启发,则可从当下对物象的贪欲追逐中解放出来。如此,我辈今人方不负王子猷“何可一日无此君”的天真至情。